校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要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向上、成绩显著。
二、推荐名额
我校最终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1位优秀教师典型。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面向全校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
三、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报送材料包括:1.文字材料。篇幅1000字左右,语言要求鲜活生动,事迹介绍要求体现故事性和时代性。2.图片材料。3-5幅工作、生活彩色图片,每幅大小2M以上,要求鲜活生动。
(二)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12室,同时报送《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一览表》和每位推荐教师文字、图片材料的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790072 。
附件: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