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04】35号)的有关规定,达州市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开展达州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此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第十四次社科评奖的成果范围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市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及已经结题的省、市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以出具证明、证书印发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1、初评单位负责接受成果申报,对申报成果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申报者报送初评单位的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达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佐证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佐证材料是指:市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
三、时间要求
请于7月10日前,将相应成果材料按《评奖实施细则》的要求送到行政楼5022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杰 电话:2791623 18782898011
成果评奖申报表、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