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鉴于岗位设置工作的需要,为公正、公平地进行量化,请各位老师将未录入到岗位设置系统中的教学、科研等信息(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0日)用纸张罗列出来,带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认定。其中,教学相关信息到教务处认定,科研信息到科研处认定,然后将认定后的材料交至人事处,重新进行量化算分。
认定时间: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逾期未确认的,后果自负。
人事处
2009-12-3
特别说明:未录入的信息不能再录入到岗位设置系统中,而是用纸张记录下来,然后,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科研处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