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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催办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1 点击:

院内有关部门:
    近期,国资处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2010年全院办公用品、物资设备采购方案和配置方案,为确保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需请各教学系部和机关职能部门提交以下三方面资料:
    一是2009年12月9日前应该完成和提交的部门资产自查报告和部门资产变动明细表;二是2009年12月25日前应该提交的部门2010年仪器设备申购计划表和论证报告(单价5万元以上或者批量20万元以上需附论证报告);三是2010年1月5日前应该提交的部门2010年办公用品申购计划表。
    截至2010年1月8日,绝大多数部门已按要求提交了上述资料,还有少数部门一直没有提交,为此,国资处再次提醒有关部门尽快提交上述三方面资料,请在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相关通知在国资处网页和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均能查询。
    联系电话:2790031、2790036。
    纸质文档交莲湖校区办公楼5011室或5015室,电子文档发送到cwlgzc@163.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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