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申购2011年办公设备及物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2 作者:国资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办公设备和物资购置的计划管理,合理配置办公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效益,切实做好办公设备和物资的采购供应,现就2011年各部门申购办公设备及物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满足基本需求、提倡节能降耗。

二、主要内容:学院统一提供的办公用品见附件2,其余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按附件1的有关意见办理,办公设备仅限于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统一配置到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和使用。

三、申购要求:各部门在考虑办公急需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申购计划,务必做到物尽其用,不重复购置。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各部门于201012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到莲湖校区办公楼5011室或5015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cwlgzc@163.com

 

附件:1、关于规范管理办公用品的实施意见

2、jxf吉祥官网总站2011年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计划表

3、jxf吉祥官网总站2011年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

请到国资处网站首页信息公告栏下载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122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