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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3 作者:人事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部门:

    接教育厅人事处通知,请认真阅读《关于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川经信职改办[2011]20号)文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材料于2011年5月18日前报人事处3014办公室。电子版本发送至scwlrsc@126.com。附件表格请于此地址下载http://125.70.227.166:8080/gov/page/show.jsp?class=职称评审&N_ID=141&t=0。

                                                                   人事处

                                                              2011年5月13日

关于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

(川经信职改办〔2011〕20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级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设评委专家库的要求和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经济高评委,下同)和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工程高评委,下同)专家和完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及对拟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进行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的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省内各企事业单位(含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在以下专业方面符合条件的技术专家:

    (一)经济高评委

    工商管理(含咨询)
;
    工业经济(含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
;
  农业经济
;
    商贸经济(含电子商务、对外贸易);

    财金(含财政、税收、金融、保险);

    物流经济(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交通运输,邮电快递);

    人力资源管理;

    建筑经济(含房地产);

旅游文化经济。

(二)工程高评委
    机械(含热能动力)
;
    冶金;

    医药化工;

    轻工(含食品、酿酒);

    纺织丝绸;

    建筑(含环境监测);

    交通;

    林业;

    水电;

    电子信息;

    煤矿地质;

     综合管理(含测绘、质检)。

    推荐专家时,按以上专业分类推荐。

  三、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四)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高评委专家须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
 
    (六)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七)单纯的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身份原则上不进入高评委专家库。

    四、入库专家的遴选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专家组评议、评委会审议、省职改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和《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不得弄虚作假。一个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专家。

    (二)单位推荐报送所在市州经信委或省级主管部门。由市州经信委和省级主管部门向省经信委职改办汇总推荐(中央在川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经信委职改办推荐)。

(三)省经信委职改办汇总后,聘请专家组分别对申请入库人员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评议后,由经济高评委、工程高评委分别审议入库专家名单。

    (五)经高评委审核同意的拟入库专家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六)省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入选人员分别进入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需报电子版);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评书、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附于推荐表之后)。

  (二)《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报EXCEL电子版。

  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时间安排
  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材料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省经信委人事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省经信委433房间(邮编:610013)

联系人:李强(028-86262716)


附件:1.《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推荐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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