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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作者:科技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6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社科评奖成果的申报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等类。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省社科联《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者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
http://118.123.249.131/)。
    第二步,向初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者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三 、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省评奖办3月3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4月20日申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纸质材料报送时间:4月20日截止。
    2、初评单位审核时间:4月20日——25日各初评单位开展集中审核。
    3、请各申报人于4月2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科技处5022办公室,过时不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杰   电话:2791623  18782898011
             
                                              科技处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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