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5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9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6〕110号,见附件1)和《jxf吉祥官网总站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川文理〔2016〕123号)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暨遴选推荐参评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成果范围: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时间范围:2012年9月—2016年12月。
人员范围:学校在编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个人。
二、奖项设置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学校按照川文理〔2016〕123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按相关规定填报《jxf吉祥官网总站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阶段性成果、成果总结、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等证明材料。申报书与支撑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二)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统一填写《jxf吉祥官网总站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此表、成果申报书与支撑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10室,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至邮箱:jyk2010sasu@163.com。
(三)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2月15、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李浩然,电话:0818-2790063(v:632978)。
(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国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符合要求的,可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予以申报。
(六)其他申报要求参照附件1中《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附件1: Uploadfiles/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6〕110号)(1).doc
附件2;Uploadfiles/附件2:jxf吉祥官网总站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1).docx
附件3:Uploadfiles/附件3:jxf吉祥官网总站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1).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