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人才办《关于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求的通知》要求,现将报送我市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根据《达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本人及配偶未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五类引进人才,可申报入住人才公寓: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人选。
(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优专家,省“千人计划”等人选。
(三)通过“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到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四)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下派到我市挂职锻炼的干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其他渠道引进的博士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优秀人才。
(五)其他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及时上报,要确保信息准确。
(二)请认真填写《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求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3日(星期五)18:00前交人事处人事科30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联 系 人:李林
联系电话:2790069
附件:1.达州市人才办关于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求的通知
2. 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求表
jxf吉祥官网总站人事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