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3〕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8日8:00—10月23日18: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确认点选“jxf吉祥官网总站”)。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体检安排
申请人于10月30日前统一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须为合格。(根据省教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统一体检单位的要求,本次我校指定体检医院为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于10月24日之前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以下简称《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中试讲内容(课程)以上部分内容填写完整,将《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电子版发送到各二级学院(相应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各二级学院于10月31日之前根据要求完成测试。《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由二级学院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能力测试要求)。
政治辅导员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需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日—11月8日。
(二)确认地点:莲湖校区弘德楼人事处师资科3014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后提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由单独塑料袋封装);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非大陆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明;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复印件,双面打印填写,需贴照片(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申请学科一致);拟聘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若未领取请联系人事处3018人事科);
9.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交资料时间前6个月);
10.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支付宝申请查询;也可带上身份证到莲湖派出所进行查询);
11.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该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在职在岗教学岗位人员,政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
2.“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3.申请人报名后填写《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以姓名+教师资格花名册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69。请参加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实名申请加入QQ群:863083217
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 1.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2. 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